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,保证年度收支全面、真实、及时的反映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3年年终结账及恢复办理业务的时间安排
(一)2023年12月9日--2024年1月9日,暂停办理报账、转账业务,请各位教职工在此前尽快办理结账报销手续。2024年1月10日恢复正常报账、转账业务。
(二)2023年12月25日--2024年1月5日,暂停办理缴费业务,关闭网上缴费通道,请各单位(部门)尽快办理缴费和开票手续。2024年1月6日恢复正常缴费和开票业务。
二、款项清理
(一)借款清理:借款未清的单位和经办人,请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冲账还款手续,特殊原因不能销账还款的,必须写明原因报财务处备案。2021年12月31日以前的借款,不能销账还款的,财务处将从经办人绩效工资中抵扣。
(二)收入清理:各院(系)要督促欠费学生学员及时缴纳学杂费,各部门要及时对照合同与承租人核实资产出租租金缴纳情况,做到应收尽收。
(三)汇入款清理:需要汇入学校的款项,请通知汇款单位在2023年12月15日前汇入到账,并将汇款信息通知财务处(纵横向课题项目经费到账不受该时间节点影响)。
(四)各类保证金清理:各单位要及时清理各类保证金款项。项目质量保证(履约保证金)已到期限的,要及时检查项目设备运转情况,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供应商或者厂家维修、更换,没有质量或服务问题的,应协助供应商按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。
三、校内结算业务
(一)各单位(部门)之间的款项结算划拨,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办理完毕。
(二)设物资存货管理的单位,应2023年在12月15日前做好资产、物资盘点、对账工作,并将签字单据送财务处120室办理入账手续。
四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
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,务必对照2023年学校预算安排,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(财务处将单独通知),要在2024年2月10日前将绩效评价有关资料和项目总结报告汇总交财务处119室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cwc3975079@126.com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为了配合年终结账,网上报账系统、报账投递柜于2023年12月9日同步关闭,不再接受网上预约报销。
(二)各单位要坚持勤俭节约、讲求绩效的原则,要集中人力财力重点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,特别是要严控集中购置办公用品、消耗性材料等,严禁利用虚假业务套取资金。对异常支出,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报告学校处理。
因财务处年终结算工作量大,报账人数多,敬请广大教职工合理安排时间,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3年11月22日